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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的公示
2025-09-112

中消协202560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评审的通知》要求,依据消防救援行业标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XF/T1300-2016)我会组织评审专家组于近期对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公共实训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有限公司、通辽市诚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四家单位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进行评审。经对四家单位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公共实训消防安全专业技术有限公司、通辽市诚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均达到了一类三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要求。

根据评审程序,现将评审结果在中国消防协会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致电010-87792608与工作人员联系。

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我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中国消防协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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