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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团体标准《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2024-11-118
中消协函〔2024〕29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和关于批准立项编制《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2部团体标准的通知》(中消协(2024)70号)的要求,现将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主编的团体标准《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组织专家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2024年12月11日前反馈给该标准联系人。请主编单位逐一汇总反馈意见,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要求,逐一填写反馈意见单位(专家)、意见处理及主要理由依据等。

有参编意愿的单位,可与联系人沟通协商增加参编单位。

联 系 人:陈涛

联系电话:15922085319

电子邮箱:chentao@tfri.com.cn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附件:

1.团体标准《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团体标准《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表

中国消防协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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