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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十五批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05-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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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评价

中消协〔2024〕42

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消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防行业信用管理水平,推动消防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文件要求,中国消防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五批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8月15日;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5日前;

(三)评价结果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2月。

二、评价对象

协会单位会员、消防企业和自愿参评的单位,覆盖消防行业的生产流通、专业化服务、设施设备应用、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市场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事业单位;

(二) 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意向。扫描通知附件二维码在线填写《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二)开通线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协会收到《意向书》后,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会在参评单位缴纳评审费5个工作日内把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意向书》预留邮箱。

(三)在线填写单位信息。申报单位登录信用等级评价申报系统http://12312.bcpcn.com,输入用户名、密码,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评审材料。

五、评价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结合真实、有效的参评数据,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协会信评委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协会官网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协会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协会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责成信评委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六、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一)评价结果确定后,协会向获得A级及以上的受评主体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获评单位可以在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二)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www.cfpa.cn)、商务信用服务平台(www.bcpcn.com)、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www.bcp12312.org.cn)查询。

(三)协会通过自身融媒体、年会、展会、培训、团体标准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宣传并推广信用评价结果。

(四)协会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招投标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时,主动参考、认可评价结果,给信用良好的受评主体以优惠和便利。

七、评价费用

我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规收取初评评审费5000元,请参评企业在提交意向书后直接汇款至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账户,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企业在线填报的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并发送到《意向书》预留邮箱。

开户名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帐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联系人:武伟,联系电话:010-67801645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东风、张天力、夏天、林海

电话: 010-87792278 010-87789262

网址:www.cfpa.cn QQ群:372619945

电子信箱:xinping@cfp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205室

附件:

1、2024年证书到期建议重新参评企业名单及二维码

2、《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十五批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盖章版)





中国消防协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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